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4号令
2020-02-03 16:40:44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肖方仕 |          浏览量:10395

第4号令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特发布如下工作调度:

一、暂时关闭全县所有餐饮服务、桶装水配送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配送服务。

二、本禁令自2020年2月4日起执行,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上禁令,请各相关从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认真遵照执行。如有违反,由县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市民须主动配合。

受理举报电话:

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31-26220935。

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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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方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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